〔記者李容萍/桃園報導〕縣政府與交通部推動桃園航空城特定區計畫,八場次的地方說明會場場爆滿,民眾問題更是一籮筐,縣府正著手製作Q&A,並在大園鄉竹圍、埔心村設置「駐地工作站」,二十六日開始提供諮詢,同時於十二日上午十點及下午二點在菓林及大園國小活動中心加開兩場說明會。
城鄉發展局長吳啟民指出,桃園航空城特定區計畫是歷來最大規模的區段徵收計畫,涵蓋大園、蘆竹鄉廿村,面積達三千兩百一十一公頃,關係著一萬兩千多拆遷戶、近兩萬住戶的權益,地方說明會每場都吸引四百至六百人參加,甚至有超過千人的盛況。
經統計,民眾提問最多的是區段徵收土地的補償地價如何計算?區段徵收範圍內地主可分回抵價地比例?區段徵收土地的人口遷移費發放標準如何認定?房屋是否為合法建物的認定、可否原地保留?
地政局區段徵收科長柯俊宏表示,被徵收的土地應按當期市價補償。地主領回抵價地的分配比例,分配面積不得少於四十%。曾經農地重劃土地,得申請的抵價地不得少於四十五%。
房屋部分,只要有使用執照或建物所有權狀;實施建築管理前的建物,若能提出主管建築機關或鄉(鎮、市、區)公所的證明文件,如曾於建物設籍的戶籍謄本、門牌編釘證明、繳納房屋稅憑證或稅籍證明、水費或電費繳納憑證、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等,都可認定為合法建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