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農業使用的田地經申請農用證明後辦理過戶登記時,得依法申請免徵土地增值稅,地上物若為合法農舍則當然可申請農用土地之證明,若地上物為無建築執造、使用執造之鐵皮房屋,則無法申請通過農用土地證明,可移動之貨櫃屋不在此限。
田地上的地上物若屬供農業使用,如簡易寮舍放置農具、供農業哉培用寮舍、或其他放置農用資材室,皆無其他非農用現況,得認定為農用寮舍不須先拆除,否則拆除後未必能再次復原。
在土地所有人需移轉其權利而土地登記人亦不想拆除地上物時,可由稅捐單位核定課徵土地增值稅後,仍可辦理移轉登記。
By 小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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